急。北京袁大总统、参议院,武昌黎副总统,南京黄留守、孙中山先生,上海各报馆,桂林军政府,广西送各府县长、自治会、商会、梧州报馆均鉴:艳日接桂军政府勘电开:北京国务院宥电谓迁省问题,固应从本省人民多数之同意,但未经援照法定手续公布施行以前,断无自由移治之理。本会现正提出迁省议案,决议会自当依据法定手续,将议决案咨请本省军政府公布施行。所谓自由移治,不知据何指驳?宥电又谓果有迁移之必要,应由将来正式省议会议决,呈请中央政府公布施行。不知“正式”二字,是否对于临时之区别?若临时议会不能议决事件,援“临时”二字类推解释,则参议院一切中央及各省临时机关亦同赘疣,均可解散。至宥电有谓此时临时省议会仍应于桂林集合,若不赴召集,即行解散,毋庸迁就云。惟本会议员系从地方人会主意思集合南宁,万不能背地方人民之意思群赴桂。大总统、四〔国〕务院可以破坏共和,我广西民选临时省议会议员不能违反代议之名实也。我各地方人民可以不出代议士,我议会可以自由解散,不受政府之解散也。广西临时省议会议长林绎叩。艳。印。(南宁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