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则第一
第一条 本会以固结农学家之团体、研究农学以图农业之进步为宗旨,定名曰中华农学会。其进行之纲要如左:
(一)主张实行保护农业政策;
(二)取先进国所已发明之农业学理及技术,其适用于本国者,皆译述颁布,以图斯业之进步;
(三)剖析农业上之疑问,改良农业上之缺点,以利于世界之农业;
(四)就外界之质疑、请托,而为之说明、处理(另定专章)。
第二条 本会应有之事业拟定如左:
(甲)设立会所,集会员以讨论农学之新智识;
(乙)设立农学图书馆,罗列关于本科之图藉〔籍〕,以供研究农学者之阅览;
(丙)印行农业杂志,以发表会员研究之成绩,而促进本国农学;
(丁)设立印刷所,以印行会员之著作;
(戊)设立试验场及研究室,以便会员之研究。
以上五项事业各有专章另详。
第三条 本会发起于广州,故会所现拟暂设于广州东门外农林试验场内(电话五八三号)。将来因扩张之必要时,另议择地。
会员第二
第四条 凡赞同本会宗旨,有志研究农学者,无论何人,皆得入会为会员。但其中有农学智识之程度确在中等以上,并热心学问,能胜评议农学之任务者,经评议会之认可,并得为评议员。
第五条 会员入会时每人纳基本金一元,另每年纳常年金一元。但被推举为评议员者,每人每年加纳常年金一元(如一次纳足十五年者,此后永远免纳)。
第六条 入会者先由介绍人向本会领取空白入会书,交本人填注后纳还本会。俟本会寄与入会证书,即认为会员。
第七条 会员之基本金须与入会书同时交纳,常年金则每年于大聚集之前交纳之。
第八条 会员对于本会应得之权利如次:
(一)本会公选职员时,凡会员应有选举之权,惟被举者则以评议员为限;
(二)本会设立之图书馆成立后,其中所有图藉〔籍〕,凡会员俱可阅览,不收券费,并得依特定之规则借出;
(三)本会所有之研究器物及图画、雕刻等物,凡会员皆得依特定之规则借用;
(四)本会发行之杂志(以用本会名义负发行人之责任者为限),凡会员俱可依定价之六折购阅,但每人以一份为限;
(五)本会设立之印刷所成立后,凡会员欲将其著作出版而交印刷者,皆酌量折减印费,以示优异;
(六)会员对于本会或农界全体建立大功者,或有所发明改良、确有效益于当世者,经评议议决,得领受本会之名誉徽章及奖励文凭。
第九条 会员对于本会应负之义务如次:
(一)凡会员皆须遵守本会之规则及尊重本会之名誉;
(二)凡评议员皆须竭力研究农学,发表成绩,以尽本会之天职;
(三)凡会员均有交纳会费之义务;
(四)凡会员均有必须购阅本会杂志之义务;
(五)凡会员均有受本会委托及任调查之义务。
第十条 无论会员或外界,凡热心赞助本会,特别捐助以为本会扩张业务之用者,皆推为名誉会员。若助金甚巨,确有效益于本会事业之进行者,作有功本会论。
第十一条 凡会员他适或迁寓时,须先期函知本会。或会员身故,则由其亲属或友人函知本会,登诸会报,以志哀悼。
第十二条 会员如有左列情形之一项,经评议员过半数表决者,即行取消会员之名义:
(甲)损害本会名誉者;
(乙)犯刑事案经法庭判决者;
(丙)不遵守本会规则者;
(丁)一年内未纳常年金又不具理由者。
职任第三
第十三条 本会职员暂分为五:干事长一人,副干事长一人,会计一人,书记一人,庶务一人。将来事繁,除干事长外,得增人数。
第十四条 本会暂不举会长,会务由干事长执行。将来会务扩张,有必须会长之时,再行公举。
第十五条 第十三条所举各职,皆以一年为任期,俱可连举连任,概不支薪金。
聚集第四
第十六条 本会之聚集分四种如次:
(甲)大聚集:每年一次,于春季举行。凡本会每年之成绩、决算、报告等,皆于此时宣布,并选举职员;
(乙)临时大聚集:不限于何时举行。但遇有关本会全体之重要事项时,经评议会之议决者,即可召集之;
(丙)评议会:每三个月一次,于一、四、七、十各月之第一星期日举行。凡本会应办之事及各项新问题,皆于此时讨论议定之;
(丁)临时评议会:不限于何时举行。但遇有重大事项时,得以干事长名义召集之。或由评议员十人提起,请干事长代为召集之。
第十七条 凡聚集必于十日以前召集,由干事长发出召集书,或以邮函,或以广告公布之。
第十八条 凡集会时决议事件,经评议员过半数赞同,即为有效。其不出席之会员作为默认。
第十九条 凡开定期评议会,评议员有不到者,须具理由书报告于干事长。
度支第五
第二十条 本会之经费现暂分为二种,一基本金,二常年金。
第二十一条 每年之收支,均于年终决算,而发表于会报。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此章程经评议会之决议,即为实行之期,以后非经出席评议员三分二之赞同,不能修改。
发起人:关乾甫 陈颂硕 唐有恒 利 寅 杨永贞 郭宝慈 黄 耕 黄福康 黄护人
卢仲明
杨梦松 沈厚和 翁辉东 黄人雄 黄庭焕 麦应瑞 卢荣桂 杨官叠
卓振雄 金英俊 张国威 祁自强 邵尧年 王恩熙 钟 桃 张 琼 柳寿彭
林希巽 陈绍宗 刘学澄 詹优胜 老璧南 梁惟一 汤允堂 黄法程 叶瑞奇
黄元恺 马焕章 李若珩 李有康 林 佑 关宝诰 曹文灿 钟文初 胡建中
陈 法 周之冕 黄江新 黄镜波 谭征麟 陈颂贤 谭 惠 李定威 黄朝俊
容有玑 张树声 李载光 徐桂攀 姚家骥 全懋清 苏公长 孙 健 石鸣皇
关承畴 俞世英 帖 贤 蔡业农 丘秀南 黄寿乾 尹廷彦 张汉三 张喆新
唐永勤 梁应熙 黄士藩 陈廷栋 赵炎强 谭锡祥 刘 伊 陈星联 苏朗夫
萧福璋 吴尔励 龙文卓 霍广河 欧阳恒 冼 甡 郑振周 曾宝年 邓绍彬
曾广津 谭伯衡 刘如骏 谢自雄 余嘉文 余正夫 余锐进 韩旋垒 郭绍箕
杨岳泰 黎銮璋 张廷瑞 何亮初 李应南 张锡栋 何加焉 董其杰 罗任群
杨兆昌 潘銮恩 何新会 林扬炳 凌公毅 陈宗洛 罗恭忠 龙文榜 冯应春
郑军凯 蔡赵柟
四月十五号假座大塘街凤和书室开筹办会议,是日推举临时职员,人名、住址列下:
干事长关乾甫,东门外农林试验场内。
副干事长陈颂硕,实业司署。
会计麦应瑞,东门外农林试验场内。
书记张国威,添濠街五九三号或仓边街四声书屋。
庶务沈厚和,仓边街四声书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