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办《大事报》呈文 (1912年)

窃以共和建设,民权发达,非有健全宏卓之舆论机关,不足以向导国民,而监督政府。况权利愈大,责任愈重。处共和国旗之下者,既不可无国民常识,尤必须具世界眼光。明权达义,自由之精神焕发;知人知己,文明之竞争优胜。值此国民〔民国〕缔造、万端更始之际,苟不以兴教育、振实业、正风俗、敦品行、通国事、明天下为前提,则共和立宪之丕基,难以巩固于万世矣。鄙人等有鉴于斯,爰行纠合同志,组织《大事报》,以期勉尽天职,联四百兆同胞,携手出幕,以与环球各文明种族相见于世界舞台。自恨才薄力微,难遂我志,惟冀众力赞襄,共底于成。谨将本报简章列后,用呈钧鉴,尚祈爱国大君子扶助而教正之也。

大事报章程

一、宗旨 本报以开民智,兴国利,向导舆论,监督政府,改良社会不善之风俗,拓展国民世界的眼光,统一人心,培养共和之真精神为宗旨。

二、内容 本报内容计分十四部:

(一)社论:延请海内外通儒著作切济时事之论说,以为四百兆同胞共和过渡之指南;

(二)投稿:凡海内外通儒,有何谠言宏论,不与本报宗旨相背者,皆可择优录登;

(三)电报:分专电、译电两门,务求迅捷的确;

(四)要闻:分国内、外两门,于内地通衢、海外各埠皆设明干访员,务求记事实在,以期无负国人之信赖;

(五)时评:以简练锋利之文字,建舆论大将之旗鼓;

(六)教育:培植国民常识,提倡家庭教育,并请教育专家随时研究各等学堂应行改良之要务;

(七)实业:鼓吹路矿之兴办,提倡国货之销行,聘请实业专家研究土货改良之法,工商振兴之策,阐明近世实业商学之要理,求使适用于国人,以期为中华民国造万年富强之基;

(八)要件:凡一切内务、司法、交通、行政、军事、外交、教育、公益各项要件,皆选择登载,以广国人之见闻;

(九)改良社会:凡社会一切不良之风习,如鸦片、纸烟、缠足、早婚、酗酒、赌博、冶游、纳妾等等有害于身体、精神、人格、品行者,皆提倡戒除之;

(十)杂丛:考集中外名人之事迹、格言,以为国人处世之圭臬;

(十一)文苑:征求海内名著,以供阅者茶余饭后之消遣;

(十二)小说:分编著、翻译两门,取其有益于世道人心者用之;

(十三)插图;

(十四)来函。

三、广告 本报广告,事关公益,不取资费。商业广告刊价格外从廉。并请精明干练之员专司其事,务使登广告者获实在效益(另有广告详章)。

四、地点 本报地点设在民国首都。

附:招股章程

一、本报定名《大事报》,系按商务有限公司办法,额定六万元,大股百元,中股五十元,小股十元,额满即止。

二、本报股本概交现洋,不得由他项划入。

三、凡入股者,本报俱认为股东,不以数之多寡,待遇或有厚薄。

四、本报收到股本,先给收据,俟额满后换发股票。

五、本报股本由中国万国改良总会会长丁义华君代收。

六、本报股东有查帐之权,但须由全体举定代表,以免纷扰。

七、本报股东有要求改良之权,但不得干涉言论,亦不得以私事托登。

八、本报每至年终开股东会一次,由经理定期。有事不到会者,先期函示,或派代表亦可。

九、本报股本常年六厘行息,以缴足之日起算,于年终开股东会时,凭股票付息。

十、本报股本六万元内,以一万元作优先股。其所得利益,与常股较优,将来在盈余项下特别提出一成作为优先红股,以为踊跃者劝。

十一、本报股息不到年终开股东会时,不得预支。

十二、本报经理于年终开股东会时,将收支帐目详细报告,不得含混。

十三、本报股票倘有遗失,须觅切实保证,至本报声明补给。

十四、本报有特别事故时,股东得开临时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