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日初、刘炳祥谨呈。
窃吾粤自反正以来,军需浩繁,而政府所赖以收入者,曰厘、曰税。就以厘务而论,曰东江、曰西北江。查东江之上游,旧有白沙厂,去岁反正时为乱民所焚毁。下游向设菉兰一厂,现为土民谢旺所占据,所收厘税,名为养兵,实则自饱私囊,于公家毫无裨益。假令长此以往,商民则裹足,公款则无着,于治国利民之道,大相背驰。现拟由政府收回,极力整顿,于利国恤商,不无小补。谨拟办法九条,仰祈采择施行。
一、东江向设白沙一厂,下游设菉兰一厂,征收厘税。现拟归并一厂征收,庶商民免重抽之苦,而公家亦可省一厂之经费,年约数千金。
一、征收之法,如从前货物经过白沙厂,应抽厘金一两,到菉兰应抽一两五钱。现拟一厂合并抽收,减收十分之一或十分之二,则商民乐于输将,货物易于周转,公家损失有限,商民受益良多。
一、商业最重迅速,两厂合而为一,实与商民利益大有关系。盖商船经过一厂,报关查验,至快须数小时,或一二天不等。催之查验,固所不能,待之则损失匪细矣。
一、查东江商船,从前约二千余艘,近因抢劫频仍,歇业不少。拟请军政府严饬该管军队,实力巡缉,保护商船,遇有抢劫,为〔惟〕该管军队是问。庶几匪徒敛迹,商民乐于转输。
一、东江出产之生树,可资木料器具者甚多。从前无一定纳税规则,关吏借以任意需索,甚有税过其值者。商人无利可图,遂作柴薪之用。良材作爨,殊可慨也。现拟定一税章,商人乐于转运,器具家取材靡难,一举两益,莫善于此。
一、零星货物及贫民养命之番薯、芋头等物,可免税者免之,可减者减之,商民两受其惠。
一、商船经过,闯越关厂者,照章惩办。如将货物以多报少者,按照瞒税之货物充公,以杜走漏。
一、两厂归并,各办事人员服务较繁,薪水略拟从优,俾敷养瞻。如经商人禀控,作弊有据,重则送案究治,轻则宣布罪状,永远不准再当厘差。
一、如蒙委任办理该厂厘务,自应极力兴利除弊,务达裕国利民目的。如有兴革事宜,体察情形,随时请示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