佚名呈孙中山文 (1912年)

晋为北方屏障,其重要自古已然,先生知之有素,无俟赘述。兹就晋省现在情形与将来紧要之设施,略具数言,为我先生陈之。

第一条 人心

一、否塞 墨守故步,物质的文明毫不发达。

二、排外 自为风气,故往往有排外之举动。

三、意见 南晋与北晋、省会与州县,意见分歧,每办一事,乏统一之精神,为行政之障碍。

第二条 政略

一、财政 岁入以租税为首,亡清时每年收入千四百余万,行政费仅四百余万,所出不及入三分之一;今则反是,租税锐减,入不敷出,揆其原因,则有三焉:

(一)由全省未能得精神上之统一;

(二)由兵燹后国民之生产力大减;

(三)商务衰落。

以上三者,第一是其主因,影响较大;二、三是其附因,影响略小。

二、司法 (一)裁判所 只省会有高等、初级两处,省外则任付缺如;

(二)法官 推检各员,非有法律上完全智识不胜任之,晋法律人才尚属寥寥。

第三条 军政

一、军官 上级军官尚差强人意,中下级则多因人成事,将校乏才,于此可见。非借才异地,军务恐无起色。

二、兵额 现定全晋万五千人,当此边防吃紧,仅有此数,未足抵御。须有三师团,方敷配支。

三、兵士 性质嚣张,程度卑下,尤乏国家观念。

四、兵费 有统一之精神,人乐输将,税额复旧,自能饶足。

五、军械 苦窳不堪。宜立兵工厂从速铸造。其理由有四:

(一)富于铁煤硫黄;

(二)易于接济北省;

(三)北方无军械局制造场;

(四)晋险易守,无资寇借盗之忧。

第四条 警察行政 无精神与纪律。

第五条 卫生行政 设备未周,无形式,乏精神。

第六条 教育行政 不发达

第七条 农林 晋地肥沃,森林极丰,畜牧亦佳,故有农林学校、蚕业学校、山林总会等之设,然均未见成效。

皮毛为山西大宗出产,且与蒙古接壤,经营皮革绒毯,蒙古居首,山西次之。棉花出产亦不少,大可为织布之用,以挽回漏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