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昌
十日内百万,二十四日内加四百万。
此款二百万支饷,三百万维持市面、辅佐军用手□等。
武昌五百万(即上款)、南京七百万(已收二百万)、北方三百万,共一千五百万,阳历三月内。其后四、五、六、七之四个月,每月六百四十万,南北分半,此为后日大批借款中之预支者,故尚无条约之拘束,如礼拜三得覆电认可,则礼拜一即南行。
此系预支之款,似不必俟参议院通过。
广东一方面需款若干,先电袁。
下礼拜(二十日后)有一二百万可拨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