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兆征(1885—1929年),1885年生于广东省香山县(今中山市)一个贫苦农民家庭,中国早期工人运动领导人之一。
1903年在香港外轮上做勤杂工。1908年加入同盟会。1911年加入海员进步组织联义社和群益社。1921年3月创立了中华海员工人联合总会。1922年1月12日与林伟民、陈炳生等发动领导了香港海员大罢工。1924年5月出席了在广州召开的太平洋沿岸运输工人大会。是年冬,他按照党的指示,代表广东、香港的工人参加在北京举行的“国民会议促成会”。
1925年春加入中国共产党,同年5月1日出席在广州召开的第二次全国劳动大会,被选为中华全国总工会执行委员会委员。“五卅”运动中,他返回香港,与杨殷等以中共党员为核心,搞联合阵线,发动省港大罢工,担任罢工委员会委员长,兼财政委员长。罢工期间,在广州主持召开了全国海员第一次代表大会,当选为全国海员总工会委员长。1926年5月在第三次全国劳动大会上当选为中华全国总工会委员长。
武汉国民政府时期,他代表中共加入武汉国民政府,任劳工部部长。1927年4月参加了在汉口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当选为中央委员、政治局候补委员。6月9日出席在汉口召开的第四次全国劳动大会,继续当选为中华全国总工会委员长。在革命形势急转直下的情况下,他将劳工部存款10余万银元尽数救济失业工人。在汪精卫发动“七一五”反革命叛变时,他组织武汉工人举行了政治总罢工。后曾到九江参与研究南昌起义事宜。参加了中共“八七”会议,当选为中共中央临时政治局委员、常委。会后,任中共中央工人部部长。同年12月在广卅武装起义中被选为广州工农民主政府主席(他因病未到职,由张太雷代理)。1928年2月,他秘密主持召开了中华全国总工会扩大会议。在会上他提出,与“左”的教条主义展开争论。
1928年4月在莫斯科参加赤色职工国际第四次代表大会。同年6月参加在莫斯科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被选为中共中央委员、政治局委员,同时兼任中央职工运动委员会书记。由于长期进行艰苦斗争,身患重病。1929年1月抱病回国,继续从事革命工作和工人运动。2月25日在上海病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