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名: | 民生主义与社会革命 |
撰写时间: | 一九一二年三月三十一日 |
原载: | 据《孙中山先生社会主义谈》,载上海《社会党月刊》第二期,一九一二年四月出版 |
出处: | 黄彦编:《孙文选集》(中册),广州:广东人民出版社,2006.11 |
全文: | 民生主义与社会革命 在南京同盟会员饯别会的演说① 一九一二年三月三十一日② 诸君: 今日同盟会会员开饯别会,得一最好机会,大家相见,诚一幸事。今日中华民国成立,兄弟解临时总统之职,解职不是不办事,解职以后尚有比政治要紧的事待着手的。 自二百七十年前中国亡于满洲,国中图光复之举不知凡几,各处会党遍布,皆是欲实行民族主义的。五十年前太平天国即纯为民族革命的代表,但只是民族革命,革命后仍不免为专制,此等革命不算成功。八、九年前,少数同志在日本发起同盟会,定三大主义:一、民族主义;二、民权主义;三、民生主义。今日满清退位,中华民国成立,民族、民权两主义俱达到,惟有民生主义尚未着手,今后吾人所当致力的即在此事。 社会革命为全球所提倡,中国多数人尚未曾见到。即今日许多人以为改造中国,不过想将中国弄成一个极强大的国,与欧美诸国并驾齐驱罢了。其实不然。今日最富强的莫过英、美,最文明的莫过法国,英是君主立宪,法、美皆民主共和,政体已是极美的了,然国中贫富阶级相隔太远,仍不免有许多社会党要想革命。盖未经社会革命一层,人民不能全数安乐,享幸福的只有少数资本家,受苦痛尚有多数工人,自然不能相安无事。 中国民族、民权两层已达,唯民生未做到,即本会中人亦有说:“种族革命、政治革命皆甚易,惟社会革命最难。因为种族革命只要将异族除去便了,政治革命只要将机关改良便了,惟有社会革命必须人民有最高程度才能实行。中国虽然将民族、民权两革命成了功,社会革命只好留以有待。”这句话又不然。英美诸国因文明已进步,工商已发达,故社会革命难;中国文明未进步,工商未发达,故社会革命易。英美诸国资本家已出,障碍物已多,排而去之,故难;中国资本家未出,障碍物未生,因而行之,故易。 ① 三月三十一日下午,为孙中山行将解职离开南京的饯别会在商务总会举行,到会四百余人(一说千余人)。本演说词的部分内容,曾于七月被改译成法、英、俄、文字,以论文形式在国外报刊发表。 ② 底本未说明演说日期,今据一九一二年四月一日上海《民立报》第三页“南京电报”及四月三日上海《申报》第三版“专电”确定^ 然行之之法如何,今试设一问:社会革命尚须用武力乎?兄弟敢断然答曰:英美诸国社会革命或须用武力,而中国社会革命则不必用武力。所以,刚才说英美诸国社会革命难,中国社会革命易,亦是为此。中国原是个穷国,自经此次革命,更成民穷财尽,中人之家已不可得的,如外国之资本家更是没有,所以行社会革命是不觉痛楚的。但因此时害犹未见,便将社会革命搁置,又不可的。譬如一人医病,与其医于已发,不如防于未然。吾人眼光不可不放远大一点,当看至数十年、数百年以后,及于世界各国方可。如以为中国资本家未出,便不理会社会革命,及至人民程度高时,贫富阶级已成,然后图之,失之晚矣!英美各国因从前未尝着意此处,近来正在吃这个苦,去冬英国煤矿罢工一事就是证据。然罢工的事,不得说是革命,不过一种暴动罢了,因英国人欲行社会革命而不能,不得已而出于暴动。然社会革命今日虽然难行,将来总要实行,不过实行之时,用何等激烈手段,呈何等危险现象,则难于预言。吾人当此民族、民权革命成功之时,若不思患预防,将来资本家出现,其压制手段恐怕比专制君主还要甚些,那时再杀人流血去争,岂不重罹其祸么! 本会从前主义有平均地权一层,若能将平均地权做到,则社会革命已成七八分了。推行平均地权之法,当将此主义普及全国,方可无碍。 但有一事,此时尤当注意者:现在旧政府已去,新政府已成,民政尚未开办,开办之时必得各地主契约换过,此实历代鼎革时应有之事。主张社会革命,则可于换契时少加变改,已足收效无穷。从前人民所有土地照面积纳税,分上中下三等,以后应改一法,照价收税,因地之不同不止三等。以南京土地较上海黄浦滩土地,其价相去不知几何,但分三等,必不能得其平。不如照价征税,贵地收税多,贱地收税少。贵地必在繁盛之处,其地多为富人所有,多取之而不为虐;贱地必在穷乡僻壤,多为贫人所有,故非轻取不可。三等之分,则无此等差别。譬如黄浦滩一亩纳税数元,乡中农民有一亩地亦纳税数元,此最不平等也。若照地价完税,则无此病。 以后工商发达,土地腾贵,势所必至。上海今日之地价,与百年前相较,至少亦贵至万倍。中国五十年后,应造成数十上海。上年在英京,见一地不过略为繁盛,而其价每亩约值六百万元。中国后来亦不免到此地步,此等重利皆为地主所得。比如在乡间有田十亩,用人耕作,不过足养一人;如发达后,可值六千万,则成一大富翁。此家资从何得来?则大抵为铁道及他业发达所坐致,而非由己力之作成。数十年之后,有田地者皆得坐享此优先莫大之权,据地以收人民之税,就是地权不平均的说话了。^ 求平均之法,有主张土地国有的,但由国家收买全国土地,恐无此等力量。最善者,莫如完地价税一法。如地价一百元时完一元之税者,至一千万元时则当完十万元,此在富人视之,仍不为重。此种地价税法,英国现已行之,经解散议会数次,始得通过;而英属地如澳洲等处,则早已通行,因其法甚美,又无他力为之阻碍故也。 然只此一条件,不过使富人多纳数元租税而已,必须有第二条件——国家在地契之中应批明国家当须地时,随时可照地契之价收买,方能无弊。如人民料国家将买此地,故高其价,然使国家竟不买之,年年须纳最高之税,则已负累不堪,必不敢;即欲故低其价以求少税,则又恐国家从而买收,亦必不敢。所以有此两法互相表里,则不必定价而价自定矣。在国家一方面言之,无论收税、买地,皆有大益之事。中国近来患贫极了,补救之法,不但收地税,尚当收印契税。从前广东印契税,每百两取九两;今宜令全国一律改换地契,定一平价,每百两取三两至五两,逾年不换新契者,按年而递加之,则人民无敢故延。加以此后地价日昂,国家收入益多,尚何贫之足患?地为生产之原素,平均地权后,社会主义即易行,如国家欲修一铁路,人民不能抬价,则收买土地自易。 于是将论资本问题。欲兴大实业,而苦无资本,则不能不借外债。借外债以兴实业,实内外所同赞成的。前日闻唐少川①先生言,京奉铁路借债本可早还,因英人不欲收,故移此款以修京张,此可见投资实业是外人所希望的。至中国一言及外债,便畏之如酖毒,不知外债以营不生产之事则有害,借外债以营生产之事则有利。美国之发达,南美阿金滩②、日本等国之勃兴,皆得外债之力。吾国借债修路之利,如京奉以三年收入,已可还筑路之全本,此后每年所进,皆为纯利;如不借债,即无此项进款。美国铁道收入,岁可得七万万美金,其他附属之利尚可养数百万工人,输送各处土货。如不早日开办,迟一年即少数万万收入。西人所谓“时间即金钱”,吾国人不知顾惜,殊为可叹!昔张之洞议筑芦汉铁道,不特畏借外债,且畏购用外国材料。设立汉阳铁厂原是想自造铁轨的,孰知汉阳铁厂屡经失败,又贴了许多钱,终归盛宣怀手里,铁路又造不成功。迟了二十余年,仍由比国造成,一切材料仍是在外国买的。即使汉阳铁厂成功,已迟二十余年,所失不知几何。中国知金钱而不知时间,顾小失大,大都如是。中国各处生产未发达,民人无工可作,即如广东一省,每年约有三十万“猪仔”输出,为人作牛马;若能输入外资,大兴工作,则华人不用出外佣工,而国中生产又不知几倍。余旧岁经加拿大,见中国人在煤矿用机器采挖,每人日可挖十余吨,人得工资七八元,而资本家所入,至少犹可得百数十元。中国内地煤矿工人,每日所挖不足一吨,其生产力甚少,若用机器,至少可加十数倍。生产加十数倍,即财富亦加十数倍,岂不成一最富之国?能开发其生产力则富,不能开发其生产力则贫。从前为清政府所制,欲开发而不能,今日共和告成,措施自由,产业勃兴,盖可预卜。 ① 唐绍仪,字少川。 ② 阿金滩(Argentina),今译阿根廷。^ 然不可不防一种流弊,即资本家将乘此以出是也。如有一工厂,佣工数百人,人可生二百元之利,而工资所得不过五元,养家糊口犹恐不足,以此不平,遂激为罢工之事——此生产增加所不可免之阶级。故一面图国家富强,一面当防资本家垄断之流弊。此防弊之政策,无外社会主义。本会政纲中,所以采用国家社会主义政策,亦即此事。现今德国即用此等政策,国家一切大实业如铁路、电气、水道等事务,皆归国有,不使一私人独享其利。英美初未用此政策,弊害今已大见。美国现时欲收铁路为国有,但其收入过巨,买收则无此财力,已成根深不拔之势。唯德国后起,故能思患预防,全国铁道皆为国有。中国当取法于德,能令铁道延长至二十万里,则岁当可收入十万万,只此一款,已足为全国之公用而有余。 尚有一层,为中国优于他国之处。英国土地,多为贵族所有;美国已垦之地,大抵归人民,惟未垦者尚未尽属私有;中国除田土房地之外,一切矿产山林多为国有。英国矿租甚昂,每年所得甚巨,皆入于地主之手;中国矿山属官,何不可租与人民开采以求利? 使中国行国家社会政策,则地税一项,可为现之收入数十倍;至铁道收入,三十年后归国家收回,准美国约得十四万万;矿山租款,约十万万。即此三项,共为国家收入,则岁用必大有余裕。此时政府所患,已不在贫。国家岁用不足,是可忧的;收入有余,而无所用之,亦是可虑的。此时预筹开消之法,则莫妙于用作教育费。法定男子五六岁入小学堂,以后由国家教之养之,至二十岁为止,视为中国国民之一种权利。学校之中备各种学问,务令学成以后可独立为一国民,可有参政、自由、平等诸权。二十以后,自食其力,幸者为望人、为富翁,可不须他人之照顾。设有不幸者半途蹉跎,则五十以后,由国家给与养老金。此制英国亦已行之,人约年给七八百元,中国则可给数千元。如生子多,凡无力养之者,亦可由国家资养。此时家给人乐,中国之文明不止与欧美并驾齐驱而已! 凡此所云,将来有必达此期望之日,而其事则在思患预防,采用国家社会政策,使社会不受经济阶级压迫之痛苦,而随自然必至之趋势,以为适宜之进步。所谓国利民福,道不逾此,吾愿与我国民共参之。 据《孙中山先生社会主义谈》,载上海《社会党月刊》第二期,一九一二年四月出版① ① 张克恭(中国社会党本部代理主任干事)在文前说明:“此稿前经各报登载,惜语焉不详。兹系(孙中山)先生所订正这,亟再录之。”当时另有南京临时政府印铸局工厂代印的《中国同盟会孙中山先生演说词》(又名《孙中山先生饯别会之演说词》)单行本,个别文字有出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