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事遗嘱① 一九二五年三月十一日 余致力国民革命凡四十年,其目的在求中国之自由平等。积四十年之经验,深知欲达到此目的,必须唤起民众及联合世界上以平等待我之民族,共同奋斗。 现在革命尚未成功,凡我同志,务须依照余所著《建国方略》、《建国大纲》、《三民主义》及《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继续努力,以求贯彻。最近主张开国民会议及废除不平等条约尤须于最短期间促其实现。是所至嘱。 中华民国十四年二月二十四 孙文 三月十一日补签 笔记者:汪精卫 证明者:宋子文 孙科 孔祥熙 邵元冲 戴恩赛 吴敬恒 何香凝 戴季陶 邹鲁 据《孙中山先生原文》摄影,载一九二五年三曰十四日北京《晨报》第二版 ①孙中山于三月十二日上午九时三十分在北京患肝癌不治逝世。此遗嘱原于病危期间草就,经中国国民党政治委员会集体讨论,二月二十四日诵读征得孙中山同意,连同家事遗嘱在三月十一日晚九时亲笔签名。两遗嘱原无标题,由编者代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