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名: | 工兵计画宣言① |
撰写时间: | 一九二二年六月六日 |
原载: | 据《大总统虞日宣言》,载一九二二年六月十一日上海《民国日报》第二、三版 |
出处: | 黄彦编:《孙文选集》(下册),广州:广东人民出版社,2006.11 |
全文: | 工兵计画宣言① (一九二二年六月六日)② 溯自民国六年武人称兵,国会被非法解散,构成大乱。本大总统受国民付托之重,统帅陆海军将士以护法戡乱,致力所在,务扫除不法之武力,俾国会得以自由行使职权。本斯主旨,遂有七、八年正式国会及宪法会议之集会,十年正式政府之成立。乃跋扈之武人怙恶不悛,纠众顽抗,以致干戈相寻,生民涂炭。而倒行逆施者,遂至盗窃名器,不恤卖国以求一逞。坐是分崩离析,以迄于今。国力之凋残。民生之颓敝,岌然不可终日。言念及此,可为疾首! 比年以来,北方握兵秉政之人,有痛悸国难、赞同护法戡乱之主张者,本大总统无不乐与开诚相见,以图共济。惟徐世昌及其党羽则弄兵如故,残民有加。本大总统之毅然兴师讨贼,以期贯彻护法戡乱之职志。顷闻徐世昌业已潜逃,直军诸将亦有表示服从国会之事,此诚所谓无悖于护法戡乱之主张,可为嘉慰者也。 ① 一九二二年五月奉系军阀在第一次直奉战争中失败,直系军阀进据北京,徐世昌于六月二日被迫下野,退居天津。孙中山发布此宣言,乃鉴于政局变动,为争取国家和平统一所作的一次努力。所拟标题,系据本年八月十五日宣言(本书题为《缕述广州兵变始末并论列建国最大方略之宣言》,见后文)中“文于六月六日宣言中所陈工兵计画”一语。 ② 底本称此宣言系《民国日报》记者于本月七日自广州电发,却误标为“虞日宣言”,韵目“虞”即七日。其实在六日该报第二版所载广州五日专电,已预告“大总统对时局将有重要宣言,鱼日(六日)可发表”。^ 六年以来战事延长,是非莫定,直至今日,法之不可毁始大 白于天下。用兵数载,得此效果,国内问题似可平和解决。惟现在北方拥有重兵而能操纵北京政权者,厥惟直军。若直军诚意护法,则从此兵不血刃,而国是可定。否则徐世昌虽已潜逃,而直军犹无悔祸诚意,则祸变之来,不知伊于胡底!惩前毖后,洵不可忽,用布悃幅,以告国人。 夫欲约法之效力不坠,在使国会得自由行使其职权,在扫除一切不法之武力。否则国会之行使职权不但徒托空言,抑且供人利用,苟求已(止)乱,适以长乱。故欲使今日以后国会有自由行使其职权,不再受非法之蹂躏,第一当惩办祸国罪魁,第二当保障国会安全。盖数年以来,丁壮涂肝脑,.老弱死沟壑,均此辈所提成,此而不惩,则人何惮而不为恶?此首当申儆于国人者也。 祸首既惩,则乱法之武力无自发生,故军队之安置宜为要图。军兴以来,兵额较前增至倍蓰,此等兵士来自民间,为不法武力所驱使,非其本意,一旦裁汰,使之骤失所业,亦所未安。宜以次悉改为工兵,统率编制,一切如旧。收其武器,与以工具,每日作工约六小时至八小时,先修治道路,次及其他工事。工兵月饷较现时倍加,将弁月饷百元以上者加五,其百元以下者加倍。此外则其工作所生产之纯利,以一半归于国家,以一半归于工兵,论人数均分,无有差等。如此则一转移间,易战事为工事,兵不失业,无铤而走险之虑,工事日繁,有生产发达之象。然后善用外资,投之实业,以起积年之疲弊,谋社会之繁荣。转危为安,悉系于此。现有兵数既以次悉改为工兵,征集爱国之士编制国军,定为义务,两年一易,其兵额以二十万人至三十万人为止。此法既行,即有不逞之徒,亦无武力以为,毁法之祸可不再作。国家机关依照法令行使职权,无能妨阻之者,然后政治乃可人新轨道,而国家乃有长治久安之望也。 今者直军诸将既能知毁法之为非而忏悔之,尤当知护法之为是而服从之。数年以来国内战争,乃护法与毁法战争,绝非南北战争。苟北方武人赞同护法,即此共同携手,以济时艰。故直军诸将为表示诚意服从护法起见,应首先将所部半数由政府改为工兵,留待停战条件。其余半数,留待与全国军队同时以次改编。直军诸将如能履行此项条件,本大总统当立饬全国罢兵,恢复和平,共谋建设。若进退失据,惟知假藉名义以涂饰耳目,则岂惟无悔祸之诚,且益长诪张为幻之习。本大总统深念民国以前[来]祸乱之由在于姑息养奸,决为国民一扫凶残,务使护法戡乱之主张完全贯彻,责任始尽。惟我公忠体国之人民,深喻斯旨。为此布告,咸使闻知。 据《大总统虞日宣言》,载一九二二年六月十一日上海《民国日报》第二、三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