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名: | 人人须谋公共权利 |
撰写时间: | 一九一六年七月十五日 |
原载: | 据《孙中山先生发表政见记》,连载一九一六年七月十六、十七日上海《新闻报》第三张第一版 |
出处: | 黄彦编:《孙文选集》(中册),广州:广东人民出版社,2006.11 |
全文: | 人人须谋公共权利 在旅沪粤籍国会议员茶话会的演说① (一九一六年七月十五日) 易君述予之特点②非毁也,亦非誉也,然予有不能不辨者。权利思想人所共有,予既为人,岂能独无。惟予常由最大之权利着想,欲令国人同享幸福,故小权利乃忘之耳。且即以大权利而言,如袁氏之欲为皇帝亦不可谓其不大,予岂有此权利思想者?盖权利思想之目的不同,其方法手段乃迥异,方法手段既异,则其结果遂判然而不同也。以粤省为例,富翁最多。洋商先人于粤,而最先至海外者亦推粤人,二十年前曾以大资本输入美国边斯芬尼省③,熙熙攘攘,此往彼来,无非此权利思想耳。降而至于“猪仔”,历尽种种苦况,同存一权利思想,而其结果竟无一人达其权利目的。即或达到目的,而有数十百千万之财产,其子孙多不及三代而尽丧。故国人假使能在本国达其权利思想,予乃欢乐无涯。而予对于权利之思想,即欲全国人民及其子孙能各获得权利,且能保持之耳。 ① 是日下午,旅沪粤籍国会议员在法租界尚贤堂举行茶话会,邀请孙中山及社会名流出席。 ② 此指会议主席易宗夔请孙中山发表政见演说时,称颂他有四个特点,首先是“道德高尚,毫无权利思想,牺牲总统而不为”。 ③ 边斯芬尼省(Pennsylvania State),今译宾夕法尼亚州。^ 往者予因国中官治不良,致人民无以保障其权利,乃立志革命,以冀达此最大权利。在廿年前即得同志三十余人,求其革命之由,皆因人民生计困难,纲纪败坏,非破坏之不足以建设新国也。顾中国之旧思想,欲作皇帝者方肯革命,既革命必欲作皇帝。予之同志二三十人如悉欲作帝者,革命之后势必出二三十皇帝,如交游渐广,同志至于千万人者,则中国非将有千万皇帝乎?故予以战争为革命之手段,而知革命后决不能复有战争也。予由此权利思想而谋革命共和,其时国人皆视为一种理想,而予之所以有“理想家”之名者,职是之故。至予欲达之目的,不外建设一良善国家,以使国人永远保持权利无失。故今日并无特别之政见,惟望国人善自建设耳。五年以来本可建设成功,不幸而为人所破坏。予回顾元年临时政府之时,知予亦当任其咎,而予之所以至此者,则因放弃临时总统以令国人有不争总统之心,孰知袁世凯反从而破坏之耶! 南京临时政府之时以为须忍耐以待建设,不意五年之间,事至如此。故今日议员诸君当不可再忍耐,而须亟谋建设矣。所谓建设者何?建设国家也。所谓国家者决非如昔之朝廷,皇帝以个人为本位者。须含有商业性质,宛如一大公司,而有权利思想。权利思想之名词不必尽为不善,其思想为公共则善,且易达到目的;苟为私人则不善,且不易臻于成功。予所望于国人者,即人人谋公共权利耳。今之国家又如一极大之家,须为人民谋其幸福。 在一切进化之国,所引为职务者不外四事,一曰食、二曰衣、三曰住、四曰道路,皆人民日常必需之事。此四者备,幸福斯备。国家政治至于相当程度,乃反求于此浅近必需之事,而中国古之所谓善政者亦不外是。故议员诸公至北京后,于请求建设国家之时,当不忘此四者。四者之中,如衣食住故为人所共知,道路如坦途,铁道尤然。假使成功,则国家立有富强之望。盖各国之至于富强者,无不以道路为其前提也。例如上海道路完备,内地道路难行,运搬货物之小工收入,上海多于内地十倍,而内地反少于上海十倍。以此推于全国,可谓道路之备否一端,经济盈绌可生十倍之差。假使道路完备,以人口计莫中国若,每年可余四十万万。矧交通便利之后,土产既出,新货日增,古所未见之物亦将发明,或可倍获于此数耶!且经济之理一如引力之理,至于相当程度之后,常以增速度而趋列强,既跻于富强,起异常进步①。例如英国地产与中国相若也,乃在欧战之中,一日之战费较中国政府一年之支出尤多。战事已达两年,今后尚须继续,财力宏大,概可想见。然则中国岂无致富之望耶?予以为新政府须出一破天荒之方法,凡外国所有者必使中国亦有,即外国所无者亦使中国能有。有志竟成,十年或二十年之后当可出见,不可视之为理想而已也。就近取譬:曩者上海城中之人视租界为决不可及,革命之后拆城改良,非亦宛如租界耶!虽然,建设一新国家亦有种种危险之处。如建屋,以十万元造十万草庐与以十万元造一大厦,同为建屋而其效果则迥不同。苟能以大厦为志,亦需设备,而此设备则当待之于专门家。今国民代表既将造此灿烂庄 严之中华民国,当先布其基础,然后专门家自能接踵而至也。 夫中华民国之基础果何在耶?国人当顾名思义知所谓民国者,非仅建设一共和国,而当超于共和之上。易言之,即共和告成,实行代表政体,今后当无代表而采用直接民权。此即民国之基础,今已当准备巩固之矣。以民权论,世或主张中央集权,或主张地方分权。予以为两者皆可赞成,此非模棱两可之说也。事有宜于中央者,有宜于地方者。如外交、海陆军、邮便、电信等贵统一,宜行中央集权;其他诸事,予极端主张地方分权。且地方不以省为界,而以县为单位。中国习惯盖常以县为标准者,如曰“袁项城”①等非耶?至于分权之法宜采用直接民权,如瑞士然。在共和之人民惟有一选举权,民国则于选举权之外,人民又有三权:(一)创制权,使人民可裁案;(二)表决权,使人民监督行政官、表决法律;(三)退官权,使人民得劾除官吏。乃可超过共和国之上,而为真正民国。 ① 原文如此。^ 惟此,四万万之人民既无确实统计,其中多数又复智识未备,即谓其中四分之一比较上有政治之思想,在今日乌知非如人言多数犹赞成皇帝耶?而今而后,故当著手调查人口。然如民国二年之选举,其时人口统计尚未齐备,或问其选举为正当与否,在袁世凯言不正当,在予则谓正当。何以言其正当?盖处此过渡时代,惟先觉者知共和真谛,唯知共和者当主政治。二年之议员当选后,既无人反对之为代表,则实已默认其为正当也。外人见中国无人口统计,谓系尚未开化之征,其实则又不然。国虽无统计,家则有之,例如三代。即鼎鼎之华盛顿,美国尊之为国父者,未见人能述其曾祖及祖(父)为谁何。在中国则三家村之田舍汉,亦鲜有不知其三代脚色者矣。以调查人口论,有一最便之法期日可告成功,即调查二十二省之族长、村长,可尽知各户之人口无遗。而此族长、村长亦可谓中华民国之基础也。 ① 袁世凯是河南省项城县人,故称袁项城,此指中国喜以所籍县名尊称名人,有幽默意味。底本附记谓孙中山“演说中时含诙谐,时杂俗语,尤令人哄堂不已”。 今袁氏死矣,当不复有蹂躏民国之人。然基础未定之前,风雨飘摇,孰能言之?即如美之罗斯福氏,苟在此基础未定之民国,乌知其无为帝之心?袁氏如在美国,自不致有为帝之念。国家基础之如何可变人民之心理,五年来之大不幸亦非袁氏一人之罪。苟使直接民权实行而为国家之基础者,敢谓拿破仑复生于中国,亦决无皇帝发生之事也。五年以来,官吏之腐败贪酷甚于前清,致人民不知共和之善,终且谓革命党实为厉阶。追本求源,非亦因民权不伸,无以监督官僚耶?今予言直接民权似属理想,然如王安石之行新法,在昔日为人反对者,在二十世纪列强乃尽行其新法以富强其国家,是则今日建设国家而行直接民权之新法,亦非理想而已也。 据《孙中山先生发表政见记》,连载一九一六年七月十六、十七日上海《新闻报》第三张第一版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