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名: | 国会之地位与责任——在上海名流欢送国会议员宴会的演说① |
撰写时间: | 一九一六年七月十三日 |
原载: | 据《孙中山之国会主权论》,载一九一六年七月十四日上海《神州日报》(二) |
出处: | 黄彦编:《孙文选集》(中册),广州:广东人民出版社,2006.11 |
全文: | 国会之地位与责任 在上海名流欢送国会议员宴会的演说① (一九一六年七月十三日) 今日得与国会诸君相聚一堂,几为始念所不及。诸君为民国代表,民国于五年之间由创始而变乱而中兴,可谓剧矣。今后犹有变故乎?否乎?吾将以过去者推测将来,一言括之,则在诸君之心而已。须知民国何由发生,亦只发生于国民之心。其始因世界进化大潮流,感受于少数人心理,由是演进及于多数人心理,而帝制以倒,民国以成。顾其基础尚未坚固,多数人之认识未真,乃有奸人乘机播弄,遂使民国者一切形式、机关、制度倾覆扫荡,而专制帝国几乎复活。此非徒袁氏之罪也,多数人不知自爱其宝,故强有力者得逞志于一时。然而民国究竟亡而复存, 强有力者究竟不可恃,则又知民国创制虽为时无几,而天下为公、共和真理其人于人心者深矣。 共和国体是否为世界之最良,此事可听之数百年后学者、政治家之论定。然在吾人创造民国,则实本良心上之所信,而不惮牺牲一切个人之私利而为之。其得多数人之赞同,绝而复续,要亦人人本其良心之所信,而无何等自私之念于其间。袁氏为赞成共和之一人,乃至自背其誓约,欲及身而为帝,谓其诚有“民主制不如帝制”之见解而后为此变计,抑只知为子孙富贵之图甘犯天下之不韪,吾人亦可姑留以俟将来历史家之判断。然欲去吾人良心上之主张,惟彼专制者是从,不可也。具有如袁之势力、能力而卒不获逞,则尤可为今后之大教训。 ① 黎元洪于六月二十九日宣布遵行《临时约法》,并定八月一日为国会复会日期。为欢送在沪两百多名国会议员赴京,唐绍仪、黄兴等在汇中饭店设午宴款待,并邀孙中山莅会。欢送会自上午开始,孙中山等相继发表演说。^ 袁氏今已自毙,民国之大障碍已除,此后中国存亡责任将在我国会诸君。何者?主权在民,民国之通义,而诸君则国民之代表,实中华民国之统治者也。诸君遇非常不易得、不可忽之时机,而处最尊贵之地位,最重大之责任,毋曰“政治良否乃政府之事”也。立宪国之权鼎立,立法机关实为政府称首之一部,立法机关无能自外,亦无能外之者。即如约法规复与国会召集,前此举国争之行政机关,仆尝以为此在国会有自行召集与规复约法之权能,初不待争于行政机关也。今约法已复,集会亦有期,既往者不复道,然诸君则当自知其地位与责任,实用其所当有之权能。否则谦让未遑,而反客为主之势成矣。总统为行政之首长,而国民则字之曰“公仆”。今以家事为喻。袁氏者一大强奴耳,不守其奴仆之分,而凌践主人,浸至据有主人之产,主人愤恨不平,义师以起。此奴乍毙家中,佣有忠仆静待故主归来,而犹相顾却步曰“奴属尚能为患”。不思一班小奴虽曾受大奴之鞭策,而今日则无所庇护,计惟衣食主人耳。瞰主人未归,盗窃钱米者不敢谓无,然惟如是,则主人之归大不宜缓议。主人依旧放弃,令此辈心胆益粗,则群小奴将渐师往日大奴之故智,正复可患。民国以四万万人为主人,诸君为主人代表,使忠仆得以尽职,奸奴不敢复生,皆惟诸君之责。诸君毋白馁也。北京军警固多,然皆中华民国之军队也,民国之军队当然保护民国主人。若其有不法之侵害,则是背叛民国者也,国民将共起而诛之。四万万人认诸君为代表,则四万万人实为诸君之保障。袁氏之强,犹成败绩,孰则敢骤为民国之叛人者。故以为诸君此时无所畏避,当速至北京解决目前之难局,致力将来之建设。亦犹之主人归家,首先申明家法,则一切事务自然就理,无须枝节推诿。 国会一开,当请黎大总统宣誓就职,此为民国元首继任必然之手续、最大之典礼,不可忽略。礼成而后,即授意总统任命总理、阁员,成立责任内阁。更因应现在将来国家社会之所宜,制国宪及一切法规,俾全国人有所依据。法良意美,而执行者又得其人,则以中国之地位,政治日良,进至为世界最富强之国不难也。 据《孙中山之国会主权论》,载一九一六年七月十四日上海《神州日报》(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