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蔡元培论内阁用人方针函① (一九一二年一月十二日)② 孑民先生大鉴: 来示敬悉。关于内阁之设备及其组织用人之道,弟意亦如是,惟才能是称,不问其党与省也。但此时则不能不收罗海内名宿,来教所论甚明。然其间尚有当分别论者。康氏③至今犹反对民国之旨,前登报之手迹,可见一班。倘合一炉而冶之,恐不足以服人心,且招天下之反对。至于太炎君④等,则不过偶于友谊小嫌,决不能与反对民国者作比例。尊隆之道,在所必讲,弟无世俗睚眦之见也。 专此,即颂道安。并覆。 孙文谨函 十二日
据原函,南京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 ① 蔡元培,字孑民,同盟会员,一九一二年一月五日被委任为南京临时政府教育部总长。 ② 函末未署年月,今据函中内容确定。 ③ 康有为。 ④ 章炳麟,号太炎,原同盟会员,辛亥革命前曾在日本东京 两度掀起倒孙风潮,要求罢免孙中山的同盟会总理职务,本年一月三日另组中华民国联合会,任会长。孙中山于二月十一日函聘章炳麟为枢密顾问,章未赴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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