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 | 贺龙 |
生卒年月: | 1896~1969 |
字: | 云卿 |
号: | |
籍贯: | 湖南桑植县洪家关 |
生平: |
中国无产阶级革命家、军事家,中国人民解放军创建人和领导人之一。原名文常,少年时曾与人结伴运盐。1914年加入孙中山领导的中华革命党。1916年率二十一名青年持菜刀夺取芭茅溪盐局枪支,组织农民武装。先后任桑植县讨袁(世凯)护国军总指挥、湘西护国军营长。1917年因参与推翻湖南督军谭延闿的活动而被捕。后经营救出狱,返回湘西重新组织武装。曾参加反对北洋军阀的援鄂战争,任湘西援鄂民军第一路所属游击司令。1918年后任湖南靖国军营长、团长等职。1922年率部入四川,与吴佩孚纠合的四川军阀部队作战。1926年起,任国民革命军独立第十五师师长、第九军第一师师长,率部参加北伐战争,在河南大败奉军,升任第二十军军长。1927年8月1日,率部参加南昌起义,任起义军总指挥。 同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28年后在湘鄂西、黔东、湘鄂川黔边界等地区,创建革命根据地,历任中国工农革命军第四军军长、中共湘鄂西前敌委员会书记、中国工农红军第二军团总指挥兼第二军军长等职。自1934年秋起与任弼时统一指挥红二、六军团,向国民党军进行攻势作战,配合红一方面军的长征。 1936年任红二方面军总指挥。长征中对张国焘分裂党的活动进行了斗争。抗日战争时期,历任八路军第一二○师师长兼冀中军政委员会书记,晋西北军区司令员,领导军民多次挫败日伪军“扫荡”和“蚕食”,巩固了抗日根据地,1942年6月,任陕甘宁晋绥联防军司令员兼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统一领导陕甘宁和晋绥两地区的军事工作和财政经济建设。 解放战争时期,历任晋绥军区、晋绥野战军司令员,陕甘宁晋绥联防军司令员,西北军区司令员,中共中央西北局第二书记等职。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历任西南军区司令员,中共中央西南局第三书记,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副主席,国务院副总理,国防委员会副主席,国家体育运动委员会主任等职。对中国人民解放军的现代化建设和人民体育事业作出了重大贡献。1955年被授予中华人民共和国元帅军衔。在中国共产党第七、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当选为中央委员,八届一中全会上当选为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共中央军委副主席、国防工业委员会主任。“文化大革命”中遭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诬陷迫害,坚贞不屈,1969年6月9 日被迫害致死。1978年12月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得到彻底平反。著有《关于整军问题》(1942)、《论甄家庄的歼灭战》(1943)、《中国人民解放军的民主传统》(1964)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