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 | 王宠惠 |
生卒年月: | 1881~1958 |
字: | 亮畴 |
号: | |
籍贯: | 广东省东莞县 |
生平: |
中华民国时期外交、司法高级官员。其父王煜初是香港基督教堂牧师。 王宠惠幼年在香港上小学、中学。1900年毕业于天津北洋大学堂法科。1901年留学日本。1902年转赴美留学,获耶鲁大学法学博士学位,又取得英国律师资格。1904年在纽约协助孙中山撰写《中国问题的真解决》英文稿。1911年在广州加入同盟会。参与筹措经费发展会员的工作。武昌起义后,任民军代表伍廷芳的参赞,并出席在南京召开的各省代表会议,被推为副议长。1912年 1月任南京临时政府外交总长。3月改任唐绍仪内阁的司法总长。6月因忿于袁世凯的独裁,与同盟会阁员一起辞职。不久往上海,在孙中山创办的铁路总公司任顾问。1916年 5月任西南反袁护国军军务院外交副使。 1917年赴北京任法律编纂会会长,1920年改任大理院院长。次年10月被派为北京政府全权代表之一,出席在美国华盛顿召开的太平洋会议。1922年 6月后任颜惠庆等内阁的司法、教育总长,一度兼代总理。9月19日,王宠惠在直系军阀吴佩孚等支持下,改组内阁,署理国务总理。人们称这届内阁为“好人政府”。由于另一直系军阀曹锟的反对,被迫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