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汉民

首页 > 孙中山 > 相关人物

胡汉民

姓名: 胡汉民
生卒年月: 1879~1936
字: 展堂
号:
籍贯: 广东番禺
生平: 

    光绪三十一年(1905)加入中国同盟会,被推为评议部评议员,稍后又由孙中山指定任本部秘书。主编《民报》15期,根据孙意旨写成《〈民报〉发刊词》。先后在《民报》发表《民报之六大主义》、《告非难民生主义者》等一批政论文章,与保皇派展开论战。对同盟会的政纲和孙中山的三民主义多所阐释。光绪三十三年(1907)春随孙中山到新加坡、河内设立革命机关,先后任同盟会南洋支部长、南方支部长。主持新加坡《中兴日报》。参与策动同盟会在华南的多次起义。宣统三年(1911)广州“三二九”黄花岗起义时,为统筹部负责人之一。武昌起义后,广东独立,被推为广东都督。同年底孙回国,随孙中山至南京,民国元年(1912)任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府秘书长,代孙中山宣读《临时大总统就职宣言》。同年4月在孙中山的支持下再任广东都督。同盟会改组为国民党后,任国民党广东支部长。民国2年(191351,率先通电反对袁世凯违法借款,被袁世凯免广东都督职。参与孙中山领导的“二次革命”,失败后随孙赴日本。民国35月加入中华革命党,任政治部长。承孙命,创办并主编《民国》杂志。袁世凯称帝期间,奉命赴南洋筹款,发展党务。袁世凯死后,受孙委派,北上入京,与黎元洪、段祺瑞商讨国是。民国6年(1917)奉孙中山命联络西南实力派,为发动护法运动作准备。在国会非常会议上,被选为交通总长。孙被桂系排挤离粤赴沪,胡随行。民国8年,任南北和平会议南方代表团代表,在和会上坚持孙中山恢复旧国会、取消卖国密约的主张。任《建设》杂志主编,同情学生爱国运动及新文化运动,并发表文章介绍唯物史观。民国9年(1920)冬随孙第二次南下护法。次年5月,组织中华民国军政府,任总参议兼文官长、政治部长。随孙出巡广西,任大本营秘书长。民国116月,以回省城有可能受陈炯明包围等危险,劝阻孙回广州,未果。孙回广州,胡留守韶关大本营。陈炯明叛变后,赴赣州班师回粤,讨陈救孙。孙离粤后,赴上海。与汪精卫起草中国国民党改进宣言。出席国民党改进大会,宣读党纲及总章。民国12年(1923119,与李烈钧等五人被孙中山授以“全权代行大总统职权”,次日又被任命为广东省长。2月,任驻沪办理和平统一事宜全权代表之一。6月,任陆海军大元帅大本营总参议。数次代行孙大元帅职权,或代表孙赴前线督师。支持孙改组国民党的决策,参与《中国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的审查。民国13年(19241月被孙指定为国民党“一大”五人主席团成员之一,当选为中央执行委员,兼任黄埔军校政治教官。孙北伐及北上入京时,留守广州代行大元帅职权,兼任广东省长、革命委员会会长。参与领导平定商团叛乱。民国25年病逝。著有《三民主义的连环性》。



上一篇: 于右任
下一篇: 何香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