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 | 伍廷芳 |
生卒年月: | 1842~1922 |
字: | 文爵 |
号: | 秩庸 |
籍贯: | 广东新会 |
生平: |
生于新加坡,后随父归国。同治十三年(1874)赴英国学习法律,毕业后回香港,先后担任律师、法官、香港立法局议员。又在清政府中担任修订法律大臣、会办商务大臣、外务部右侍郎、刑部右侍郎等职。宣统三年(1911)武昌起义爆发后,出任民军方面的议和全权代表。谈判中坚持必须以承认共和为前提。 民国元年(1912)元年,以孙中山为首的南京临时政府成立,出任司法总长,协助孙中山制定和颁布了一些法制和法令。同时继续兼任议和全权代表,与北方代表密议清帝退位的优待条件,以及孙中山辞去临时大总统职务,由袁世凯继任等问题。民国5年(1916)11月出任段祺瑞内阁的外交总长。次年5月任代总理。孙中山在广州举旗护法,应孙中山电邀南下,出任护法军政府外交总长。民国7年5月,军政府为桂系军阀所把持,孙中山辞职离开广州赴上海,伍仍留任军政府总裁兼外交总长和财政总长。民国9年(1920)3月,脱离军政府,携印信、税款离广州去上海,与孙中山、唐绍仪、唐继尧等,发表联合宣言,谴责桂系把持军政府,声明决不再与同列。9月,与孙中山等联名致电谭延闿,促其出兵广西,进攻桂系。10月,再度与孙中山等联名发表通电,否认北京政府的“南北统一”令。11月,随同孙中山第二次南下护法,仍任军政府外交总长兼财政总长。民国10年4月,非常国会选举孙中山为非常大总统,伍宣布解职军政府总裁职务,任新政府外交总长。孙中山前往桂林指挥北伐时,代行总统职务。民国11年4月陈炯明辞职后,奉孙中山命兼任广东省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