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作为广东流行音乐代表性的音乐人,祖籍中山南朗的作曲家李海鹰日前接受南方日报《“我这30年……”著名文化人大型系列访谈》栏目专访,讲述了自己音乐创作30年的故事与心得(南方日报,12月7日9-10版)。被誉为中国当代最出色作曲家、内地流行音乐“跨界音乐大师”的他,在访谈中谈到,家乡中山的歌谣为其提供了创作的灵感。
本报今天转摘此文,与读者分享这位音乐大师的精彩故事。
第一个十年:从“扒别人的”到“被别人扒”
早期给很多香港歌曲配曲,其实就是扒人家的歌,把歌词换一下,然后根据记忆自己配上乐器和曲子,再拿出去卖。老实说这种事情的确侵犯了人家的版权,但在那时候,大家都还没有版权的概念。不光是广东,全中国的流行音乐,都经历过这个阶段。
记者:我查到的所有资料都显示,您是在1983年进入流行乐坛的,为什么是在这一年?
李海鹰:现在资料上记录的年份,其实是我正式进入太平洋影音公司作配曲时的年份。如果说最早接触音乐,已经说不清楚是在什么时候,但我记得15岁时,有人送了我一把秦琴。一年之后,我作为全校惟一会五线谱和略懂小提琴的人考进了广州粤剧团,然后又进入广州星海音乐学院作曲进修班学习了一年半。
1983年,开始有唱片公司找我做配曲。也就是从那时开始,我变成了自由音乐人。所以,一般我都说自己1983年进入流行乐坛。
记者: 粤剧团也算是个有编制的文艺单位。跑出来单干,当时,您就没有过顾虑?
李海鹰:好像……我还真没有过什么顾虑。我记得在80年代初期,广州的流行音乐行业就已经比较先进,所以从粤剧团出来时,我没有任何犹豫,家里也没有特别反对。我算是凭本事吃饭,有本事在,不怕没单位。
早期还给很多香港歌曲配曲,其实就是扒人家的歌,把歌词换一下,然后根据记忆,自己配上乐器和曲子,再拿出去卖。老实说这种事情的确侵犯了人家的版权,但在那时候,改革开放刚开始,大家都还没有什么版权的概念,出现这种事情也很正常。不光是广东,全中国的流行音乐,都经历过这个阶段。
记者:80 年代初, 大家对于“流行音乐”的概念还不够明确,而对于流行文化和广东, 更有很多误解。您这样的,应该就算是靡靡之音的作者了吧?
李海鹰:关于广东流行音乐和北方流行乐的兴起,的确有点不同。北方,比如北京,历来都是文化中心。但这个文化中心同时也决定了,它对于任何新鲜事物,不是属于它本身文化衍生出来的事物,都会有一种排斥感。
而广东则不同,广东人在接受任何新音乐方面,都没有什么障碍。香港那边的流行音乐一过来,听着好听就跟着喜欢了,不像北京,还要辩论半天。所以,到1985年前后,广东流行音乐就形成了一个高峰。
记者:1986年,中国音乐界有三件事情值得一提。第一件:崔健站到了工体,向全世界吼出了《一无所有》;同年,百名歌星集体演唱了《让世界充满爱》。另外一件与您有点关系:太平洋公司推出了实验性的专集 《为我们骄傲》,其中就收有您的七首原创歌曲。
李海鹰:《为我们骄傲》的推出,其实还是和政府有关。1985年,广州举办了一届“红棉杯”新歌新风新人大奖赛,推出了“十大歌星”、“十大金曲”——这种做法也是学香港的,但在内地,还是第一次。这时,北京之类的城市,还在讨论唱流行歌该怎么定义呢。但这并不代表着北方音乐人就没开始作为。在那段时间,广东的音乐人在研究香港台湾的流行歌曲,而北方的音乐人,像崔健这样的,可能听不了邓丽君,但他们可以直接接触到甲壳虫。
事实上,流行音乐这几十年来,全世界的重心依然在欧美。至于中国南方北方,其实差异并不大。而广东这边因为流行歌曲的起步就是从唱片公司做起的,而不是从音乐人手中起步的,这就使得它的商业味道比较重。在《为我们骄傲》之后,为了支持原创,广州文化局规定:歌手们每晚唱港台歌曲不得超过30%。这之后,我才真正把工作的重心转移到了原创方面。
记者:您似乎没经过多少酝酿,很快就写出了《弯弯的月亮》,顺带还捧红了刘欢。
李海鹰:《弯弯的月亮》实在是个特例。写流行歌曲,其实很多时候你搞不清楚的,有些经验可以借鉴,但更多的时候,人们的喜好和心理,是无从琢磨的。所以,并不是经验丰富就能写出最流行的歌曲来。
《弯弯的月亮》,其实就是一个最好的例子。在创作这首歌时,中国还是“西北风”盛行的时候。《弯弯的月亮》却是典型的广东调,整个被雨水淋出来的感觉。结果很多行家都说实在太阴柔了。我更离谱,找来了当时就觉得“声音很飘”的刘欢来唱。更巧的是,这首歌的首播又恰逢广州电台推出全国首个流行音乐排行榜,结果歌曲迅速走红,还反攻到了香港。
第二个十年:回望之后,不停地转身
《亚洲雄风》这些歌曲的流行背后,其实体现着另外一种思潮,就是北京的文化中心意识的体现。
记者:进入上世纪90 年代,第一件值得说的事情, 自然是1990年的亚运会。那次诞生了很多优秀的音乐作品。您是怎么看待当时这批作品的?
李海鹰:《亚洲雄风》这些歌曲的流行背后,其实体现着另外一种思潮,就是北京的文化中心意识的觉醒。北京“正统”的文化,很不容易被同化。所以80年代流行音乐在广东这边兴起时,北京并没有很迅速地跟上,但它的这种“正统”因素一旦发挥,那么就会形成一种拥有北京特殊气质的流行元素。所以在90年代初开始,北京就开始爆发了,在那之后第一次流行音乐高峰开始,北京就逐渐形成了自己的流行音乐中心地位。
记者:似乎我们还是得回到您的代表作之一的 《弯弯的月亮》,也就是在这一时期,这首歌开始被香港人翻唱了,这在内地流行音乐界的确算个了不起的创举。
李海鹰:被香港人翻唱的,其实是有两个版本,一个是巫启贤的,另外一个是吕方的。吕方那个版本,把歌词改成往思乡的情绪上走,但对我来说,这首歌根本不是想说思乡。其实这首歌的主旨,表现的是一种回望,一种从经济时代向农业时代的回望,一种现代人群向自己旧有的精神家园的回望,这种回望,跟寻根有相似的地方,但又不是寻根。但不论是寻找还是回望,在那个时代,都不会明白自己的心究竟该往哪里摆。就像《一无所有》里面唱的那样,“我曾经问个不休”。
记者:90年代中期,中国流行音乐迎来了它真正的黄金时代。但我注意到,就在1994年时,您居然开始举行个人作品音乐会了——一般情况下,举办个人作品音乐会,都是一位创作者开始有些走下坡路了之后,才进行的回顾和总结。
李海鹰:每个音乐人的创作,都会有高潮和低谷。在高峰的时候,这个人可能可以写出一些很有影响力的东西,结果大家就会把他的这些作品当作这个人的标杆——比如我和 《弯弯的月亮》,但任何人都不可能永远保持在同样的高水平上。我感触最深的,就是我并没有因为一首歌而形成标杆,换句话说,我冲过去了。
1994 年举办过一届我的个人作品音乐会,当时几乎全国的音乐人都在支持我。
那次个人音乐会,我觉得到现在为止,最值得说的一点,就是它的现场感。那次是一个完整的现场音乐会,真演奏、真唱。在我看来,音乐的本质就是现场演奏和现场的演唱。现场版的音乐最大的魅力也在于每个人、每一次的发挥都不相同,你不知道下一秒谁会出现意外。
记者:在今年,您又举办了一次个人音乐会,相比于1994 年的那次,您觉得这次又有什么特别之处呢?
李海鹰:我觉得,这两次个人音乐会,都是一种记录。不光是对我,对很多和我同一个时代成长起来的音乐人来说,都是一个记录。这次音乐会让我同样感动的是,在中国这30年来流行音乐界的许多歌手同样都来了,而且都坐在台下看着,这在现在的流行音乐界,已经很难了。
这次的音乐会,比上一次最大的特色在于:这次居然出动了交响乐团——流行歌曲用交响乐团来伴奏,难道不值得这些音乐人留下记忆么?
第三个十年:寻找文化中一脉相承的东西
因为我的故乡中山与澳门隔得并不远,就运用了一些家乡的歌谣的感觉进去。我感到最欣慰的,是澳门人都很喜欢这首歌。
记者:在1994-1995 年那段整个中国的流行音乐辉煌期之后,很多音乐人选择了沉寂,但您的道路有些奇特,因为在1999年的时候,我们又听到了另外一首您堪称标杆性的作品:《七子之歌》。听说这首歌也是您的“灵感”之作?
李海鹰:这首歌的渊源也有些奇特。当时是央视要拍一个纪录片,叫《澳门岁月》,为澳门回归做准备的。当时他们邀请我给这个节目做几首歌,这个歌词是他们找来的,说是闻一多写的,关于澳门的一首诗。我去买闻一多全集,但从头翻到尾,也没有翻出来这首诗在哪里。后来我就想试一下,因为我的故乡中山与澳门隔得并不远,就运用了一些家乡的歌谣感觉进去。后来这首歌很受欢迎,结果被确定为唯一的主题歌曲,但我感到最欣慰的,是澳门人都很喜欢这首歌。
记者:从80 年代开始到90年代末,其实香港方面一直对内地流行音乐有着很大的影响。但进入新世纪之后,香港流行音乐对内地的影响看起来正在减弱。
李海鹰:香港流行音乐的问题其实很复杂。整个香港的繁荣,都与大陆息息相关。内地之前对香港的趋之若鹜,也跟当年香港向西方、向日韩学习流行一样。如今香港流行音乐没有当年在内地那么红火,很大原因也在于如今内地人的眼界也开阔了,这正是改革开放的最大贡献之一。在眼界开阔了之后,面对香港的那些流行元素,我们自然不容易像刚开始接触时那么兴奋,毕竟现在大家的选择都很多了。
流行文化这种东西不像法典那么至高无上,也没那么严谨,更不需要太过认真地去总结一套理论,进行研究。流行文化就是这样,该自然沉淀的,就会自然沉淀下来,过了很多年之后,变成经典。
流行文化的发展则要更多依靠市场,而不是政府主导。流行音乐唯一的评判标准,是公众是否喜欢,听起来很民主的样子,但也很现实。
记者:感觉您这些年来创作的歌曲,都有点曲风偏软,这是不是跟您生活在南方有关?
李海鹰:就我个人而言,并不认同这种地域性的划分。我承认我的歌大多都是走偏轻柔的路子,但我觉得这更多是与作者自身有关,而单纯地根据地域划分南派北派,并不科学。
不过,如果真要说南派,我觉得广东最大的好处在于,它自古以来始终被中央认为是“蛮夷之地”,对所谓文化正统的观念也没有那么深。这样的先决条件也就决定了广东在接受新鲜事物方面没有内地其他原来文化中心圈的那些地方那么多障碍。接受新思想、新思潮比较容易。不过,广东人接受了新思想,要想再进一步地发展,就必须进京,打入文化核心层,让文化中心的人也接受。
所以,前段时间广东提出建设文化大省,我觉得想法很好,我非常支持。但是,这种建设不能偏,广交、广芭这些团队应该有,但这些得搞出一些经得起历史考验的东西。而流行文化在广东本来就占据了不可忽视的地位,但流行文化的发展则要更多依靠市场,而不是政府主导。流行音乐唯一的评判标准,是公众是否喜欢,听起来很民主的样子,但也很现实。
记者:进入新世纪之后,您的创作似乎又开始转移方向了,近年来以影视作品的音乐居多,为什么呢?
李海鹰:其实从《七子之歌》以后,我的主要精力就已经投放到影视方面的音乐上了。因为我不是很想做实验性的音乐,我喜欢做让大众认可的东西。在我看来,古典和流行,没界限。不管什么时候,人们对于比较有特点、有张力、大型的、精致的作品,都会有一定的期待,这也是我的目标和方向了。
记者:您应该也算得上是广东流行音乐界的翘楚了。就您看来,您的创作之路对后来的广东流行音乐界都产生了什么样的影响?是否可以这样说,因为您的创作风格,导致了整个广东流行音乐界的风格变成了现在这样相对集中?
李海鹰:我觉得不能这么说。就我个人而言,我的流行音乐创作,属于古典音乐+民族音乐的模式。但流行文化属于大众文化,不能说是由一个人来进行引领或者影响。它是由很多人、很多歌、很多创作人共同制造出来的。而且,广东的特色就在于,它在这几十年来,一直在思想方面引领全国风气之先,这也就决定了广东的创作人不可能只接受一种单一的模式和风格的熏陶,更无从谈起让某一人统领谁。我唯一认可的,是自己的创作人身份。所谓的引领一时风气之类的,只能是后人来进行总结。
不光是人,我觉得作品也一样。一部文化作品,该有多大的影响力,就会有多大的影响力。创作者不应该在作品一出来就急着去关心它的社会反馈,得沉下心来,制作一些有价值的、有思考的东西,走自己独特的路。我觉得作为作者,就该写点自己的东西,你又不是搞行政的,总想那些奖做什么?
记者:您给人留下的经典作品,在您说来可都是“灵感之作”,能不能透露一下, 这么多年支撑您的“灵感”的源头是什么呢?
李海鹰:要说源头……还得算是我们的传统文化。但我研究传统文化,不是上下五千年一起看,我是从古代吸取营养,然后作用于现代。但我研究这些,不是单纯地去做研究,或者说将古代的东西保存下来。我做的是音乐,是流行音乐,所以我要在浩瀚的武器库中去寻找,在精神方面去寻找祖宗留下来的东西。从元明清的剧本,到古代的伦理、道德,在现代看起来,很多东西依然是我们这个社会的基础。所以,我之前说《弯弯的月亮》时大家都在寻根,都在回望,现在我告诉你为什么,因为我找到了自己的根,那就是我们无比深厚的传统文化。
而且,如果说吸收,我认为更应该吸收它最根本的东西,就是那些一脉相承的东西。
来源:中山日报 2008-12-09 记者:郑照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