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您最近的来信,我发觉您还没有获悉三年前我在东京第二次结婚的消息。我的妻子在一所美国大学受过教育,是我最早的一位同事和朋友的女儿。我现在过着一种前所未有的新的生活:一种真正的家庭生活,一位伴侣兼助手。” “我的前妻不喜欢外出,因而在我流亡的日子里,她从未有在国外陪伴过我。她需要和她的老母亲定居在一起,并老是劝说我按照旧风俗再娶一个妻子。但我所爱的女子是一位现代的女性,她不能容忍这样的地位,而我自己又离不开她。这样一来,除了同我的前妻协议离婚之外,再没有别的办法了。” 说明:1918年10月17日,孙中山致康德黎函,叙述了他与宋庆龄的婚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