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 | 陈耀垣 |
生卒年月: | 1887—1949 |
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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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贯: | 广东中山市斗门南山村(今属珠海市) |
生平: |
1906随堂兄赴美国士得顿,接替经营“德和商店”。经商之余,活跃于社会,加入基督教,参加民主党。结识孙中山后,为孙中山的革命学说与才德所倾倒。1909年底,孙中山抵美,在士得顿组织同盟会分会时,陈首先响应参加,并与孙中山同吃同住,结为挚友。为支持同盟会,陈率先变卖了自己经营的“德和商店”和所有物业,所得之款悉数资助革命。毁家纾国,时人传为美谈。 辛亥革命后,同盟会改组为国民党,1912年美国同盟会亦转为美洲国民党总支部,陈任士得顿党部代表。袁世凯窃国后,国民党驻美洲总支部拟定在三藩市召开恳亲会,共商讨袁大计,陈负责筹办,使大会在1915年7月顺利召开,团结美洲各国党支部,在反袁的问题上达成一致共识。会后,陈积极筹建航空学校,培养出杨仙逸、陈庆云、张惠长等中国第一批航空人才。 1922年,孙中山任命陈为国民党驻三藩市总支部干事,组织领导全美洲各支部4000余名党员展开活动。 1925年3月,孙中山逝世,陈接国民党中央党部海外部长林森指示,于同年9月召开全美洲国民党第一次代表大会,陈主持大会,参加者来自美国各州与中南美洲84个区分部的党员代表。会后美洲同志联合华侨筹款十余万汇归祖国,赈济“五卅”惨案、“六二三”惨案中罹难家属与失业工人,又集巨资购买钢甲战斗机运交国内,又襄办广州执信学校、孙中山纪念堂,声援北伐等。 1929年回国,历任国民党第三届候补中央执行委员,兼任国民党政府侨务主任委员;1930年11月递补为国民党第三届中央执行主任委员。1931年后当选为第四届至第六届国民党中央委员(候补委员)及侨务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长。1949年病逝于香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