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精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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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精卫

姓名: 汪精卫
生卒年月: 1883~1944
字: 季新
号: 精卫
籍贯: 原籍浙江山阴(今绍兴),寄籍番禺
生平: 

    名兆铭,光绪三十年(1904)考取留日法政学校速成科官费生。次年秋,孙在东京筹组同盟会,汪参与筹备会议,并参加起草会章,被推举为评议部评议长。同盟会机关报《民报》创刊,是主要撰稿人之一。根据孙的意图,在《民报》发表《民族的国家》、《论革命之趋势》、《驳革命可以召瓜分说》、《驳革命可能生内乱说》、《再驳新民丛报之政治革命论》等一系列文章,与保皇派论战。光绪三十三年(1907)春随孙赴南洋筹设同盟会分会。先后参与筹设河内、仰光同盟会分会及组建同盟会南洋支部等活动,是革命党在新加坡创办的《中兴日报》主笔之一,与保皇党的《南洋总汇报》论战。亦常召开讲演会,宣传反清民主革命思想,为革命筹集款项。宣统二年(1910)春,约集同志数人潜入北京,谋炸摄政王载沣,事泄被捕,被判处终身监禁。孙曾与同志密商营救。宣统三年(1911)八月武昌起义爆发后,汪被清政府开释出狱,旋与袁世凯长子袁克定结为异姓兄弟。组织同盟会京津保分会,与君宪党人杨度联合发起“国事共济会”,标榜调和南北,共济国事。12月,到上海,被任命为南方议和代表伍廷芳的参赞,参与议和。孙归国后,表示反对和议,受到汪的诘问。民国元年(19128月辞去一切职务,赴法国留学。民国2年,宋教仁被刺,孙主张起兵讨袁。汪从法国回上海,企图进行南北调停。“二次革命”失败后,重返法国。民国4年护国战争爆发,曾一度回国。民国6年(19177月,孙南下护法,汪代理孙中山大元帅府秘书长,从事党务和政治工作。孙受桂系军阀排挤,追随孙返上海。民国8年参与在上海创办《建设》杂志。民国10年(1921)随孙第二次南下护法,任广东教育会会长、广东军政府最高顾问、总参议。10月,随孙出巡广西。民国11年,陈炯明叛变之前,抵惠州规劝陈。陈炯明叛变,孙离粤回沪,汪奉孙命赴奉天联络张作霖。与胡汉民起草中国国民党改进宣言。民国12年春孙中山返粤后,任其为驻沪办理和平统一事宜全权代表之一。民国13年(1924),赞成孙改组中国国民党,被孙指派参加中国国民党“一大”的筹备工作,受孙指派为“一大”五人主席团成员之一,并被选为中央执行委员会委员,任宣传部长。7月,被选为国民党中央政治委员会委员,任政治训练筹备委员会委员长,参与国民党中央核心领导。北京政变后,奉孙召,赴韶关商议建国大计,11月随孙北上。次年3月孙病危时,被在京国民党人推举草拟遗嘱(即笔录者)。孙逝世后,主持“孙中山先生北京治丧处”秘书股。民国27年(193812月公开投降日本,民国29年在南京成立伪国民政府,任主席。民国3311月病死于日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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