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 | 陈友仁 |
生卒年月: | 1875~19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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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贯: | 祖籍香山(今中山市),出生于法属马提尼克岛华侨家庭 |
生平: | 又称尤金·陈,光绪二十五年(1899),获准执律师业,成为特立尼达的第一位华人律师。宣统三年(1911)秋回国。民国成立后,曾任北京政府交通部法律顾问。民国3年(1914)自办英文《京报》并任主笔。民国6年夏,南下参加以孙中山为首的广州护法军政府。民国8年,以南方政府代表身份,与北方政府代表组成中国政府代表团赴法国参加巴黎和会。是年夏,回到上海,创办英文《上海时报》。为筹措办报经费和资助孙中山革命,他出国到伦敦,嘱其夫人专程去特立尼达变卖全部产业。民国11年,任孙中山的外交顾问和秘书,向孙建议“国民党应该向俄国人寻求军事和政治上的援助”,并参加了孙中山与苏俄特使越飞的会谈。翌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