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炯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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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炯明

姓名: 陈炯明
生卒年月: 1878~1933
字: 竞存
号:
籍贯: 广东海丰
生平: 

  清宣统元年(1909)被选为广东省咨议局议员,同年加入同盟会,参与策划宣统二年正月广州新军起义。宣统三年广州“三二九起义”筹备期间,担任统筹部编制课课长兼调度课副课长,负责率领一路敢死队进攻巡警教练公所,但届期陈未参与。同年十月武昌起义爆发后,受同盟会南方支部指派,到东江地区发动民军起义,组成“循军”,与其他起义军一起,光复惠州所属各县。九月广东光复,任副都督,旋代理都督。

民国2年(1913)“二次革命”初起,袁世凯罢胡汉民广东都督而任陈代。几经孙中山敦促,陈于718宣布广东独立、讨袁。失败后逃往香港,转赴新加坡。同年,孙中山在日本成立中华革命党,曾去信劝陈入党,被拒绝。他联合李烈钧等人,在新加坡组织“中华水利促进社”。次年底,护国运动起,陈回到广东东江一带组织民军起义。民国5年春参加讨袁,在惠州成立粤军总司令部,自任总司令。次年1月,被北京政府封为定威将军。民国6年(1917)随孙中山由上海南下广州,参加护法运动。任“援闽粤军”总司令,后兼任惠潮梅军务督办。民国71月底出征,率部屯驻粤东,随后进军福建,占领闽西南20多个县,军队发展至2万余人。与苏俄方面接触。驻扎漳州期间,试行“社会主义”,进行了一些改革,颇受民众欢迎。创办《闽星报》,提倡“新文化”。民国9年(1920),奉孙中山命,率援闽粤军回师广东讨桂。10月,攻克广州,非常国会得以重回广东,被孙任命为广东省长兼粤军总司令。又任中国国民党广东支部长。民国102月,不赞成非常国会选举总统。4月,非常国会选举孙为非常大总统后,发电表示祝贺。受命为陆军总长兼内务总长。孙又任其为征桂联军总司令,一身兼数要职。主张“保境息民”,于民国104月公布《广东自治条例》,推行“民选”县长。曾制定《广东省宪法草案》。奉孙令率粤军出击广西陆荣廷,攻占广西全境。孙任命其为广西善后督办,不受。反对孙中山北伐的主张,孙调其返广州,主持后方接济,陈只允付孙所要北伐费400万元的一半。主张联省自治,派代表联系南北各实力派军阀,与湖南督军赵恒惕、直系吴佩孚关系尤为密切。民国11年(19224月,孙中山两次电召陈往梧州会晤,未应,提出辞去本兼各职。420日,孙下令免去其广东省长、粤军总司令、广州军政府内务部部长三职,以大元帅身份直接统辖其所属各军。当日,陈即离开广州,转赴惠州。6月,其部下叶举等要求孙复任陈的粤军总司令和广东省长职。孙任其为督办两广军务,但拒不就职。616日,叶举部包围并炮击观音山总统府。孙脱险后,登永丰舰,避驻白鹅潭。陈亲笔写信给孙,请“恳开一途,俾得遵行”,遭到孙的痛斥。8月,孙中山赴上海,陈回到广州,自任粤军总司令。

民国12192314,孙通电讨陈,陈被粤、滇、桂等联军击败,于15日通电解职退回惠州,所部军队退到粤东。孙陈决裂后,各方人士力促孙陈复合,因陈拒绝写“悔过书”,终未能和解。民国14年国民革命军举行两次东征,陈彻底失败,避居香港。同年,陈被推举为致公党总理。民国22年于香港病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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