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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为中山公园,占地2.13万平方米。历为州、府、路、道台衙门、官署。五四运动、五卅运动时为革命志士活动处所。民国16年(1927),全市募银11万元,改建并命名为中山公园,占地约4万平方米。市政府工务局设计,新建各式房屋21宅、亭台4座、牌坊2座、廊3个、桥5座。民国18年竣工,园内三山鼎立,一水环绕,有“薛楼烛影”等“八景”。进入园的主轴线,立孙中山总理遗嘱碑亭,后毁于“文化大革命”,1992年重建。1997年11月,将原中山公园和市体育场连成一体建设文化体育公园,名中山广场。1998年3月开工,11月建成开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