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江门中山公园标志性建筑,民国18年(1929)建成使用,由严博球等人发动华侨和江门商会筹资兴建。纪念堂坐北向南,长38米,宽25米,红墙绿瓦,堂门中西合璧,为一六角亭。门上原挂有香翰屏书写的匾额,建国后由黄兆纪重写。纪念堂内有戏台、化妆间、放映室、观众席。顶部为金字架砖木结构,1950年重修后改为钢筋水泥结构。纪念堂为民国时期、建国初期江门各界人士活动中心。1950~1966年,是江门市政府会场。纪念堂于1950年、1980年、2000年进行过三次修缮。2000年,由江门市人民政府公布为市第三批文物保护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