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建筑由前院、主体建筑和后院三部分组成,占地500平方米,建筑面积340平方米。主体建筑建于清光绪十八年(1892),是一座正面为红色的二层三开间砖木结构小楼。孙中山的大哥孙眉从檀香山寄回白银,由孙中山设计并主持,邻乡下栅(今属珠海市)的长福号施工,将清光绪九年所建的一间房间(1885年孙中山与元配夫人卢慕贞结婚之处)向北延伸为三开间、向上加高为两层楼,并在前面加建骑廊的方法改建而成。该建筑独具特色。一是中西合璧,它的外表结构具有西方古典建筑风格,而其内部结构与陈设则属于当地民居传统形式;二是坐东朝西,与翠亨村的所有民居坐向取坐西向东有别,三是门多窗多通道多,且有两座楼梯,故使该楼上下左右可以自由通行,屋院亦有三门可出入村内外,居住和生活十分便利。一楼正中为客厅,客厅后座为孙中山母亲的卧室,客厅北侧为孙中山与元配夫人卢慕贞的卧室,南侧为孙中山的大哥孙眉夫妇的卧室;二楼中空,后座是立于孙母卧室之上的神楼,其北为孙家客房,其南为孙中山的书房。清光绪十八年至二十一年,孙中山在澳门和广州行医期间,经常回乡居此。为乡亲治病,研读书籍,撰写《上李鸿章书》。清光绪二十一年,孙中山与陆皓东在书房共商革命大计,制定了起义反清“恢复中国”的革命目标。后因广州起义失败,孙中山流亡海外前后达16年之久。民国元年(1912)5月27~29日,卸任民国首任临时大总统职务的孙中山在考察之际回乡省亲,在这里小住三日。民国14年3月,孙中山去世后,该建筑被称为“总理故居”,民国29年后被称为“国父故居”。民国36年,孙中山之子孙科为了给母亲祝寿,曾维修该建筑。1949年10月,新中国成立后,故居由中山县政府派人管理。1956年孙中山故居纪念馆成立,该建筑正式定名为“孙中山故居”。1986年,故居由国务院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在前院的西南侧,有一株酸豆树(又名酸子树),由孙中山于清光绪九年从檀香山带回树种种植,其树干原为直生状,民国20年被台风刮倒,树干遂成倒伏状,但一直根深叶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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