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名: | 深切同情朝鲜复国运动——在广州与大韩民国临时政府专使申圭植的谈话 |
撰写时间: | 一九二一年九月 |
原载: | 据闵石麟编著:《中韩外交史话》第一辑“中国护法政府承认韩国临时政府始末实纪”,重庆、东方出版公司,一九四二年刊行 |
出处: | 黄彦编:《孙文选集》(下册),广州:广东人民出版社,2006.11 |
全文: | 深切同情朝鲜复国运动 在广州与大韩民国临时政府专使申圭植的谈话① (一九二一年九月)② 申:圭植前年在沪拜别钧座后,以俗务羁身,屡思南来进谒,问候起居,终未克果愿,至觉歉疚。此次奉鄙国临时政府李大统领③之命,携带国书南来访粤,奉问贵大总统政躬康泰,并代表鄙临时政府及全体人民,向贵大总统致敬。 总统:谢谢贵国统领及贵国政府之厚意。余甚愿贵大统领及贵政府全体阁员健康安好。 申:谢谢,谢谢。 总统:先生系我老同志,辱蒙远道过访,至为感谢。此次复以韩国国使资格,相会一堂,尤所庆幸。唯今日之会既非正式,我们不妨随便谈谈,以倾积愫。 ① 申圭植早年曾加人中国同盟会,大韩民国临时政府在上海成立后任法务总长。他作为临时政府的专使,偕同随从秘书闵石麟,至广州晋谒中华民国大总统孙中山。孙由文官长胡汉民陪同,在观音山总统官邸粤秀楼接见。过不久,又在观音山麓总统府举行递交国书仪式。 ② 底本称于是年十一月三日晤谈应系误记。底本作者闵石麟记述,他还于同月十日参加广州“中韩互助社”成立会,十八日由申圭植向孙中山递交国书,前后刚好半个月。但孙中山已于十月十五日启程赴广西,此期间并不在广州。另据当时上海《东方杂志》记载,在广州与“中韩互助社”性质相仿的中韩协会系于十月四日成立(见该刊第十八卷第二十三号“中国大事记”,一九二一年十二月十日发行)。由此推测,假若底本所记日期正确而仅为月份出错,则最有可能是在九月;现暂标为九月,确切时间仍待考证。 ③ 李承晚。^ 申:谢谢,谢谢。优蒙贵大总统召见,至为荣幸。圭植此次来谒之意,已向胡先生展堂详述,谅已渎尊闻。圭植自辛亥年亡命来华,适逢中国革命,遂人同盟会,追随我大总统,参加第一次革命。其意盖谓中韩两国革命同样重要,中国革命成功之日,即韩国独立解放之时。圭植不才,愿效包胥作秦庭之泣①也。讵料民国成立十载以来,袁氏称帝,张勋复辟,军阀割据,政客祸国,内忧外患,纷至沓来。圭植虽愿作包胥,实无秦庭可泣也。今幸我大总统组织护法政府,维护天地正气,重整国家纪纲,鄙国临时政府闻讯莫不额手称庆,咸谓中国统一有望,东亚曙光已启。故特命圭植南来访粤,晋谒我大总统,访问我护法政府诸公,以表崇高敬意;并拟请贵政府正式承认鄙国临时政府,在平等互惠之立场上,援助鄙国复国运动。兹携有鄙国政府所拟就之互惠条约五款,特此奉上,伏乞钧裁。 (于是余取出该项文件, 奉呈大总统, 总统乃与胡公同 阅……②) 总统阅毕,稍事沉吟,蔼然曰:中韩两国同文同种,本系兄弟之邦,素有悠远的历史关系,辅车相倚,唇齿相依,不可须臾分离,正如西方之英、美。对于韩国复国运动,中国应有援助义务,自不待言。惟自推翻满清建立共和以来,军阀政客仅知一己私利,不识共和为何义,钩心斗角,日事禄利之争,违背余所创之立国精神,致令人民重沦于水火,国族复濒于危亡,思之殊堪痛心也。故中国不救亡图存则已,否则非有一强有力之革命政府不可。护法政府之产生,基因在此。然目前北伐尚未成功,国家尚未统一,仅以广东一省力量,实难援助韩国复国运动。故关于贵政府第四条、第五条之要求,目前尚无能为力,至少在北伐占领武汉后始可以办到。又关于第二条承认韩国临时政府一节,原则上毫无问题,对于流亡中国而继续艰苦奋斗之贵临时政府,我护法政府自应予以深切同情,而加以承认。实则我护法政府,迄今亦尚未得他国家之承认也。若干年来,余对韩国问题始终异常重视,故此次出席泛太平洋会议代表,余曾语之云: “所谓二十一条、东三省问题以及山东问题之重要性,远不及《马关条约》。盖日本侵略弱小,破坏东亚和平,实自订立《马关条约》蹂躏韩国独立始。故列国如不承认《马关条约》为平等合理之条约,则各种继起条约统归无效。”唯是所谓泛太平洋会议,不过尽人事而已,对于国际纠纷何所裨补乎?再关于贵政府第三条之要求,亦毫无问题。我等原极希望韩国子弟多多受军事教育,俾培养韩国军事人材。此事余决照办,通令各军校尽量收容贵国子弟可也。至于借地练军作革命根据地一事,余认为北方最适宜。然目前政府(护法政府)力量,尚不能达到华北,徒托空言,亦无益耳。设使现有适当地带练兵,而无强有力之政府保护,诸事亦无法进行。总之,一切实力援助,须待北伐计划完成以后,届时当以全力援助韩国复国运动也。余之言,先生或以为失之迂远,然实系真心话也。 ① 公孙包胥,春秋楚国大夫,因封于申而号申包胥。吴国兴师伐楚陷其都城,包胥人秦乞援,倚庭墙而哭凡七日,卒得秦国出师相救,吴兵乃退。 ② “余”指闵石麟。此处接录条约内容如下:“一,大韩民国临时政府承认护法政府为大中华民国正统政府,并尊重其元首及国权;二、请大中华民国护法政府承认大韩民国临时政府;三、请准予收容韩国学生于中华民国军校;四、请借款五百万;五,请准予租借地带,以资养成韩国独立军。”^ ………… 申:现在鄙国临时政府已在巴黎、华盛顿等地设立欧美委员会,此次泛太平洋会议亦将派员前往参加,以资呼吁宣传。尚请我大总统嘱饬贵国代表与鄙方代表密切联络,以资呼应为幸。 总统:可以可以,余即通知鄙国代表可也。 申:尚有一要事须奉商者,即中韩两方嗣后应有系统的外交联络。从前鄙临时政府未成立以前,贵我双方之外交多侧重私人关系,而缺少系统的正常外交联络。此种情形,弊多利少。故今后贵我两政府间应有正式的外交联络系统,俾便洽商,而免公私淆混。不知钧座之意如何? 总统:先生所见极为合理,所嘱之事自当照办。日后即请贵政府派代表南来,常川驻粤,与我护法政府保持密切联络,俾便随时磋商。至于贵代表膳宿一项,均由我政府招待可也。 申:谢谢。谨当遵命。① 据闵石麟编著:《中韩外交史话》第一辑“中国护法政府承认韩国临时政府始末实纪”,重庆、东方出版公司,一九四二年刊行 ① 申圭植返沪后,大韩民国临时政府派濮精一(纯)为代表常驻广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