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继2008年蝉联全国文明城市的称号后,中山近日全面启动了新一轮文明城市建设的工作。昨日,记者获悉,我市已正式印发了《中山市文明城市建设三年规划纲要 (2009-2011年)》(以下简称为《规划纲要》),纲要中明确提出了下一步的发展目标,确保我市2011年通过 “全国文明城市”第二次复查,争获“全国文明城市标兵”称号。
将重点建设“八大城市文明环境”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推动城市科学发展的最具综合性和影响力的系统工程,是贯彻实施《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的内在要求。如何在文明城市建设工作现有基础上,探索具有中山特色的文明城市建设管理模式?为了进一步巩固文明创建的成果,促进城市文明建设水平突破和提升,以优异的成绩迎接2011年全国文明城市第二次复查,相关部门结合《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和中山实际,制订了上述《规划纲要》。据了解,这是我市自1995年开展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以来,由市委、市政府印发的最为详尽完备的相关文件。
按照《规划纲要》的部署,我市力争再经过三年扎实有效的工作,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文明城市建设成果,达到建设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民主公正的法制环境、规范守信的市场环境、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舒适便利的生活环境、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文化环境 “八大城市文明环境”的目标。
六个提升促创 “全国文明城市标兵”
作为中山文明城市建设水平突破提升的行动指南,《规划纲要》明确提出,下一阶段我市将通过提升公民现代文明素质、提升城市文化软实力、提升市民幸福安康指数、提升城市生态文明程度、提升政府服务水平、提升城乡一体化水平“六大提升”,把握 《珠三角改革发展规划纲要》赋予“科学发展、先行先试”的战略机遇,积极融入珠三角区域一体化,努力做好创新审批方式改革和统筹城乡发展综合改革两个试点,进一步扩大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实现文明城市建设城乡全覆盖。根据规划,我市预计到2011年,全市100%镇区和社区建成市文明镇区、文明社区,80%以上的村建成市文明村。同时,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稳步推行“村改居”,力争至2011年,城市化率达到87%以上。
在谈到《规划纲要》的目标和措施时,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主任黎文杰介绍说,如果中山在2011年再次通过了“全国文明城市”的称号,即可荣膺“全国文明城市标兵”之列。他表示,中山创建文明城市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和基础,希望全市人民能够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紧紧围绕着《规划纲要》开展各项工作,走出一条具有中山特色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生态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文明创建之路,早日争取到“全国文明城市标兵”的称号。
来源:中山日报 2009-12-14 记者:禹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