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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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眉(1854~1915),孙中山长兄,字德彰,号寿屏,清咸丰四年十月十七日(1854年12月6日)出生于翠亨村。孙眉童年在家协助父亲务农,15岁时便到邻乡南蓢当长工,清同治十年(1871)与同乡赴檀香山谋生。到檀香山后,孙眉先是在别人的农场打工,后向当地政府领地自己开垦,因经营得法,逐渐发展壮大。清光绪三年(1877),当地政府允许孙眉招募华人到檀开垦农业。次年,孙眉与同县崖口乡(今中山市南朗街道崖口村)谭氏(1862~1938)结婚,生子孙昌。清光绪六年(1880),孙眉在檀香山怒安奴街(Nuuanu Ave)开了一间商店。三年后,商店迁往檀香山的茂宜岛扩大经营。清光绪十一年(1885)前后,孙眉在茂宜岛租得数千英亩的土地发展畜牧业,并雇有大批工人,被称为“茂宜王”。

清光绪五年(1879),孙中山随母到檀香山,先在孙眉开设的商店中帮忙。1879—1883年,孙中山在孙眉的资助下,在火奴鲁鲁意奥兰尼学校及奥阿厚书院读书。清光绪二十年十月(1894年11月),孙中山在檀香山组织成立兴中会。孙眉加入兴中会并担任茂宜分会主席,倾力支持孙中山的革命活动,几至破产也在所不惜。

清光绪三十年(1904)至三十一年间,夏威夷政府颁布新的租地条例,孙眉所经营的农场损失惨重,孙眉延请律师上诉,但最后败诉。清光绪三十二年七月(1906年8月)中旬,孙眉正式宣布破产,结束在檀香山茂宜岛的经营,带着家人回香港定居于九龙。而孙眉夫人谭氏仍留在茂宜,拍卖剩余的财产。清光绪三十四年(1908)底,孙眉夫人谭氏把库拉牧场卖给了安东•塔瓦拉斯(Antone Tavares),完成在夏威夷的最后一次财产转让。

孙眉回到香港继续支持反清革命。清光绪三十四年四月(1908年5月),孙眉与田桐、邓子瑜等破坏保皇派在新加坡振武善社的宣传活动。次年冬,孙眉与杨德初等缝制起义旗帜支持广东新军反正。清宣统二年八月(1910年9月),孙眉因“运动劳工入党事,被港政府驱逐出境”。当年11月他参加槟榔屿会议。1911年策划广州“三二九起义”,12月潜至广州湾(今广东湛江旧称),易名易名黄镇东,组织民军响应武昌起义。民国成立后,广东部分士绅力举孙眉出任广东都督。1912年2月21日,孙中山电劝孙眉不要从政,说:“粤中有人议举兄为都督,弟以为政治非兄所熟习。兄质直过人,一入政界,将有相欺以其方者。未登舞台,则众人属望,稍有失策,怨亦随生。为大局计,兄宜专就所长,专任一事,如安置民军、办理实业之类,而不必当此大任。且闻有欲用强力胁迫他人以举兄者,以此造因,必无良果,尤不可不避也。” 孙眉接受了孙中山的意见,此后约集海内外同志,提倡实业,以裕民生。同年底开办香山合胜公司,承顶经营香山恭都鸡拍义合蚝塘。孙眉在当地威望甚高,得到附近村民的信赖,凡发生口角相争,或因分财产不均的争执,都上门请求他帮助排解。1913年孙眉移居澳门。1915年2月11日在澳门病逝。1934年,中国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拨款将孙眉的遗骨迁回翠亨村厚葬。2000年11月中山市人民政府公布孙眉墓为文物保护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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